石家庄建筑资质 › 资质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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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石家庄企业 · 2-4个月整体收购带资质企业(股权过户 + 资质变更)…
服务石家庄企业 · 1-2个月安管人员配备 + 社保连续 + 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服务石家庄企业 · 1-3个月工商变更完成(法人/名称/地址/注册资本)…
服务石家庄企业 · 1-2个月安管人员 A/B/C 证配备 + 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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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代表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3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企业资产:净资产1亿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30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150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25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18-24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80-10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7-30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30-36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企业资产:净资产40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75人。
企业工程业绩: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 (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 (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18-21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21-24米(不含))的建筑工程2项。
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 1、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3、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4、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备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修改为“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标准来源:建管家官网资质标准栏目;以主管部门最新文件为准。拨打 1911-2020-745 免费评估贵司达标情况。
| 资质等级 | 服务费参考区间 |
|---|---|
| 特级 | ¥500 - ¥800 万 |
| 一级 | ¥40 - ¥80 万 |
| 二级 | ¥10 - ¥20 万 |
| 三级 | ¥4 - ¥8 万 |
市场参考价(行业行情),以企业实际条件评估为准;费用写入合同无隐形加价,拨打 1911-2020-745 免费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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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项 | 说明 | 是否必交 | 政策依据 |
|---|---|---|---|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复印件加盖公章 | 必交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 住建部统一格式,含企业基本信息与申请事项 | 必交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 企业章程 | 需注明经营范围含建筑工程施工 | 必交 | 《公司法》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身份证复印件+任职文件 | 必交 | |
| 企业净资产证明材料 |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净资产≥800万) | 必交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 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 | 企业聘任文件+个人简历 | 必交 | |
| 技术负责人职称/执业证书 | 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证书 | 必交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 | 近10年完成过2项本类别工程(竣工验收+中标通知书) | 必交 | |
| 注册建造师证书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二级建造师≥5人 | 必交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
| 注册建造师身份证与注册证明 | 注册单位须为本企业 | 必交 | |
| 中级职称人员证书 | 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6人 | 必交 | |
| 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等≥15人 | 必交 | |
| 技术工人培训合格证书 | 中级以上技术工人≥30人 | 必交 | |
| 企业人员社保证明 | 近3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单位为本企业) | 必交 | |
| 办公场所证明 | 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 必交 | |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等制度文件 | 必交 | |
| 质量管理制度 | 质量责任制、三检制度等 | 必交 | |
| 档案管理制度 |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 必交 | |
| 诚信承诺书 |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 必交 | |
| 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 无年报要求时提供财务报表 | 必交 | |
| 建筑业企业统计报表 | 如有则提供 | 必交 | |
| 其他补充材料 | 按属地住建部门要求补充 | 必交 |
具体以主管部门最新申报要求为准;材料预审免费,拨打 1911-2020-745。
以上问题均有对口顾问解答,拨打 1911-2020-745 免费咨询。